汽车保险:二手车投保需坚持三原则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1-01-27

<当前,保险市场上可供二手车投保的险种比较多,另花费者目眩缭乱。切实只有依据二手车的价值、个人经济状况以及驾驶技巧等情况,坚持以下三条准则判断投保险种即可。北京包车认为:

一是被迫准则。租车公司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包括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的经营方式。汽车租赁具有租赁期短,租用方便,由出租方提供维修保养等租后服务等特点。花费者为二手车购买保险,除国度划定必须投保的交强险外,应被迫抉择投保险种。比方,车辆为价值较高的准新车就应投保划痕险,价值较低的旧车就不必要投保划痕险;车辆有新增设备就应当投保新增设备丧失险,否则就不必投保这个险种。
二是主次有别准则。花费者为二手车购买保险,应充分考察车辆的实际情况跟个人的经济状况,应把基本险跟附加险差别开来,分清主次,公道取舍。假如车主为教训丰富的驾驶者,可能只抉择车辆丧失险、第三者义务险跟不计免赔特约险等多少个重要险种,不必投保其余险种。此外,花费者在投保时还需公道搭配险种。比方,花费者投保了车辆丧失险后,还可依据实际情况抉择玻璃单独破碎险或自燃丧失险,以施展主险与附加险之间彼此结合、彼此弥补的作用。
三是足额投保准则。汽车出租自购车辆后对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及一年一度的车辆年检要耗费很多财力和精力。但如果租车,就不存在这些烦恼,无论是车辆维修还是其它原因,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租赁公司都会及时提供替代车,保证用车。花费者为二手车购买保险,须要分清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与抵偿金额之间的关联,一定足额投保,这样,在产生意外事变时能得到应有弥补,否则会造成不应有的丧失。
阳光保险重庆分公司专家同时提示,车辆转卖、转让、赠送别人、变革用处或增加危险水平,被保险人应当书面告诉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抵偿;假如新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未树破起保险合同关联,一旦产生交通事变,新车主只能自己承担义务。因此,在购买二手车时,新车主应及时办理车险变革手续,假如原车主不投保车险,新车主应及时投保,免得遭受“保险真空”。
>

相关链接:北京租车北京租车公司北京包车北京商务租车北京汽车租赁北京汽车租赁公司北京客车租赁